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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长三角建设成区域高教协同开放示范区
 
通讯员:张懿玮       责编:孙新华       审核: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3-08 13:58:0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共享高品质教育资源。人才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推动教育一体化发展是支撑和推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

高等教育一体化是教育一体化中遭遇现实障碍最低、最容易推进的部分,也是直接优化资源配置、最易见成效的部分。长三角各省市应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优势,将长三角城市群建设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区域协同开放示范区。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协同开放初步形成

长三角高等教育合作始于2003年,以浙江、江苏和上海签署《关于加强沪苏浙教育合作的意见》为标志。经过近20年发展,长三角高等教育一体化已初具雏形。

一方面,长三角高等教育联动机制初步建立,教育区域协同开放具备了基本的组织和制度保障。2009年两省一市签订《关于建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协议书》。20103月,三地正式成立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设立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办公室。2018年,三省一市组建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立长三角教育一体化研究院,将其作为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总秘书处。此外,一年一度的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前身为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

另一方面,一批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协同开放成果正落地开花。例如,2018年四地成立长三角地区开放教育学分银行,推进区域内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2019年四地教育部门和复旦、上交、浙大等共同组建长三角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推动长三角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2019年浙大联合复旦、上交、南大和中科大成立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同时这五所高校还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高校智库联盟。

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协同开放仍有短板

相比交通、医疗、环保等领域的一体化,长三角高等教育协同开放仍存在明显短板。主要表现为:

协同范围不广,高校参与度低。长三角现有各类高校459所,但合作主要局限于985高校,其他高校参与度不高。

深度合作仍然缺乏,形式往往大于内容。2014年虽然成立了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提出将逐步推进学生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第二校园学习等教学活动,但实际性工作推进缓慢。

长效联动机制缺乏,协同效应未能充分发挥。一方面,很多联盟的协调机构松散,缺乏足够的领导力量解决各类障碍,推进项目的进行。另一方面,很多项目都是自发参与。缺乏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评估机制,协同目标难以实现,项目可持续性不佳。

对长三角高等教育区域协同开放的建议

第一,强化领导职能,协调各方利益,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协同推进的长三角高等教育共同体。

一是成立专门的长三角高等教育一体化委员会,主要活动包括制订高等教育一体化行动方案,协调四地高等教育协同开放工作,解决推进中的痛点和盲点,组织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院所进行工作和情报交流,与国内外其他地区高等教育机构展开合作,共同研究高等教育一体化问题等。二是在长三角高等教育一体化委员会下,整合当前各个松散的教育(高校)联盟,实现统一领导和管理,从而构建形成领导小组委员会教育(高校)联盟三级协同开放管理体系。借鉴美国区域高等教育联盟的经验,将联盟分为自愿联盟和法定联盟,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理事会是决策和权力机构,保证联盟有专门的资金和人员开展工作。三是要带头推进长三角高等教育协同开放的顶层设计,要从专业设置、招生就业、人才培养、产学合作、师资培训、科研创新等领域形成完整统一的合作框架,从根本上解决各自为政的问题。

第二,提升高校参与,促进资源共享,构建全面覆盖、多学科参与的协同开放新局面。

一是既要强调强强联合,也要强调扶弱帮困。一流大学要帮助更多的普通本科和大专高职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科研质量。二是促进长三角高校学科交流,将区域高等教育协同开放更多落脚到学科和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上来。要鼓励学科错位发展、互补发展,要培育特色和比较优势;要鼓励成立学科联盟,打造学科交流学习的平台。三是借助互联网,打造一批优质共享课程,实现长三角高校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从而实现《纲要》提出的共享高品质教育资源的要求。四是逐步开放学校图书馆资源,从本省市高校校园一卡通共享开始试点,最终实现长三角高校校园一卡通共享。

第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激励和评估机制,构建持续改进、具有示范性的区域高等教育协同开放新高地。

一是充分发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研究院的作用,建立长三角高等教育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一体化水平进行测评。二是对目前协同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评价,根据各方意见和反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比如为长三角高等教育一体化项目提供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授予为一体化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荣誉称号,每三年评选长三角高等教育协同开放成果奖,与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并列,并可以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2131日第06版,详情请点击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1-03/01/content_590814.htm?div=-1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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